據說開始這個“整理”行動的是該品牌前任總監,2006年AngelaAhrendts接手后,在今年2月宣布停止Burberry品牌在西班牙的銷售,原因是“影響了品牌的形象”。另外,為了打開品牌高端產品的市場,Burberry已開始全力打擊海外市場上以及網絡上的假冒仿造產品,并且在使用自己的標志性格子時更為謹慎。
當然,Burberry品牌不會停止在中國市場的銷售。據悉,它已在中國銷售了20年,目前在內地30個城市擁有50家特許經營店。根據其2010~2011財年的計劃,Burberry將在財年內再開10家新店,全部為直營。
這讓我們不禁關注起國際服飾大牌在中國的代理經銷演變。
回想在十幾、二十年前,這些品牌在試水中國市場時,往往因不了解國情而心生怯意,于是,一撥兒敏銳的香港商人成為國際品牌商心目中理想的經銷人選。借由他們的長袖善舞,中國內地的消費者被帶領著完成了“奢侈品文化”啟蒙。
這一撥兒經銷商可謂“有功有過”:推介國際大牌,促成銷售熱潮,在經銷商與品牌商都賺錢的同時,也為中國消費者帶來了高品質的服飾享受,此為功;部分經銷商急功近利,希望在有限的經銷期內牟取暴利,只在意快速復制、大量販賣,將一些經典大牌視同生命的風格與文化置于不顧之地,甚至質量上也偷工減料,此為過。
于是,愛馬仕死活要堅持直營;杰尼亞、萬寶龍、拉爾夫勞倫等多個國際一線品牌相繼收回在中國市場的代理權,轉向直營模式。今天,Burberry品牌買回了自己。
你可以說Burberry品牌是“翅膀硬了,把經銷商甩了”,也可以理解為Burberry品牌“忍不下去了,要回歸自我了”。二者都屬商業行為,無可厚非;而消費者任何時候也都只是為自己的認識水平、品位標準和心理訴求買單,如此而已。
但我們正在打造中國品牌的企業家們理應對此思索更多:一是要為自己的品牌選擇怎樣一條路,是快速盈利還是百年樹牌;二是研究一下中國消費者的心理,是迷信洋品牌還是認可洋產品,我們在國外注冊一個商標或是直接買國外商標到底有多大用。
